由于城市排水设施持续发展、建设、运行的需要,同时为了适应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要求,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,从1994年4月起我市对用水单位和个人开始征收排水设施使用费(简称排水费),污水量按用水量打九折计。
征收排水费不仅是国际、国内城市普遍做法,也使得排水设施的建设、维护、运行有了可靠的资金保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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